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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市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受理要求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6-22

    北京市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受理要求

    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,应当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****监督管理部门备案;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,应当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****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,并发给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。

   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具有中度风险,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,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创可贴、避孕套、体温计、血压计、制氧机、雾化器等,其产品和生产活动由省级食品**监管部门实行许可管理,分别发给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和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。经营活动由设区的市级食品**监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。

    医疗器械许可证对人员的要求

    1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至少5个人。

    2、经营范围含B类医疗器械的,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相关**本科以上**或医疗器械相关**中级以上职称。

    3、经营范围含D类医疗器械的,应配备1名初级验光师以上职称的**技术人员。

    4、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。

    5、北京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、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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